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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〔2025〕93 号


摘要:

征收 拆迁

         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的需要,需征收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.1933公顷,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:

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。

二、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:荔城街庆丰村(详见现场公告附图)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拟征收土地面积 :1.1933 公顷(合 17.9 亩,以 2000 国家大地坐标计算)

四、公告期限: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。

五、工作安排: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(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),增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入拟征地现场,对土地的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,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、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、历史建筑、传统风貌建筑、历史文化名村、历史风貌区、传统村落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,并予以配合。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。

专此公告。

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2025 年 7 月2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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