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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〔2025〕8号


摘要:

征收 拆迁 土地批复

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4〕224号),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第一、第二、第七、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9.968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       

  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G12-CN03地块。

  二、征收土地范围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第一、第二、第七、第八经济合作社(四至范围详见附图)。

  三、被征收土地情况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第一、第二、第七、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.9682公顷(其中耕地2.6664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,以上合计9.9682公顷集体土地。

  四、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:

  1.批准时间:2024年12月1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。

  2.实施安排:2025年2月13日-2025年2月27日,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第一、第二、第七、第八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,持权属证明、征地补偿协议等,到(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,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广源路17号)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(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),办理产权注销登记,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。

  五、其他事项: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4〕224号)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1.征地批准文件

  2.征地补偿安置方案

  3.征收土地公告附图
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

2025年2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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